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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组织部署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
办公室、水政支队、政法安监科 |
2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试行纪念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应急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间节点,重点宣传中《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安全生产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办公室、政法安监科、河长制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水政支队、河湖管理科、建管科、局属各单位 |
3 |
日常不定期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确保100%合格。 |
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政法安监科、局属各单位 |
4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者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一次;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
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
5 |
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
政法安监科、水政支队、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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