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解读
分享到:
《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文件名称: 《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4305000014/2017-0004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5-25 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5-25 有效期: 永久


  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和拉尼娜现象的影响,全国发生多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军民共同努力,防汛抗洪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但是,一些流域和地区的洪涝灾害仍然很重,部分中小河流漫堤溃堤,部分小型水库漫坝出险,不少农田和农业设施遭到损毁,部分城市和圩区发生严重内涝,暴露出我国防洪减灾体系仍存在一些突出薄弱环节,亟需补齐小型水利工程和城市排水地下管网等短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工作。2016年汛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期间专门就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突出薄弱环节,加快城市地下管廊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提升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抓住灾后重建的有利时机,立足长远,统筹规划,汇聚国家和社会多方力量,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城市防涝设施建设。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基本依据。

  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针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以防洪排涝薄弱地区为重点,在继续推进各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工程建设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面提升防汛抗洪和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主要包括四项重点任务:一是中小河流治理。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加快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争取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4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任务;在尽快完成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现有规划剩余的1.35万公里治理任务基础上,以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受灾严重且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段为重点,新增治理河长3.36万公里,进一步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二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工程加固和运行管护并重,对新出现的13 437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尽早全面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同时,明确水库管理责任,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健全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和正常运用。三是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对长江中下游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五省涝灾严重、排涝能力低、治理急迫且集中连片的151个易涝片进行治理,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的关系,通过疏浚河道、增设改造排涝泵站等措施,增强区域自排和抽排能力,提高涝区治涝标准。各地坚持常规与应急结合,加强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用的省级和重点地市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应急排涝能力建设。四是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在未开展过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的562个县级行政区,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雨情、水情、汛情、灾情预报预警体系和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基层防汛监测预警体系基本覆盖有防洪任务的县。各地根据防汛工作实际实施农村基层防汛人员培训、建立洪涝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开展县乡防汛救生设备器材配置和小型水库监测预警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对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落实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完善工程前期工作。各地要逐项落实前期工作责任,深入做好项目规划与设计,优化审批程序,加强技术审查,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征地移民等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落实生态环保等措施。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注重发挥地方、社会、农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探索创新项目建设和投资运营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等投资投劳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四是切实落实建设资金。地方各级政府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服务,发挥好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和落实灾后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五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审计、稽察、督导、检查等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各项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六是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深化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中小河流治理,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率先建立河长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637930

版权所有:邵阳市水利局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水利局 承办单位:邵阳市水利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14

主办单位:邵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9-563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