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水质监[2018]06号
关于对邵阳市资水重要河段白田神滩及西外湾保护圈工程(一期)的检查意见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22日,我站会同市水利局政法安监科、建管科到你单位所属的邵阳市资水重要河段白田神滩及西外湾保护圈工程(一期)施工现场和项目部进行了检查,通过查看现场和技术资料,提出以下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请认真组织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处理结果于8月29日前报我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法人未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未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和项目划分申请手续。
2、项目法人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未针对该项目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施工现场未设立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标牌。
3、设计单位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制定单项设计技术交底制度,未进行单项设计技术交底。
4、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监理人员,监理职责实际由现场派驻监理人员代行,但当前现场派驻的监理人员未完成人员变更手续。
5、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设立现场实验室(或养护室),未报送施工措施计划,无技术工人技术交底和质量意识教育记录,无强制性条文执行制度和检查记录。
二、整改要求
1、项目法人尽快完成质量监督申报和项目划分工作,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
2、项目法人应尽快针对本项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
3、设计单位要加快设计资料的提供,加强设计现场服务。
4、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并按要求派驻监理人员。
5、施工单位尽快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和工程技术档案整理,增设现场实验室或养护室。
6、施工单位在遇高边坡、复杂地质等施工时应加强与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衔接,共商技术方案后实施。重大技术方案应报邵阳市水利局批准后实施,重大设计变更需按程序报省水利厅批准后实施。
邵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