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水利局派出9个检查组,由局处级干部带队,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和装机1万千瓦以上电站检查,对各县市区小型水库专项检查进行督查指导。督查人员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情况等方式,全面检查水库运行情况。
按照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我市从4月下旬开始,市、县两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全市1176座水库、13座装机1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的隐患排查消除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此次排查按照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市级重点抽查、县级全面排查的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消除。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求采取措施提前预警,确保发生危险时群众快速转移。
其中,水库将重点排查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以及“三个重点环节”建设落实情况、运行管理情况、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情况、垃圾围坝整治情况等;水电站将重点排查电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闸坝运行情况、闸门启闭设备运行情况、压力管道运行情况、防汛备用电源运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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