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大圳、六都寨灌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2021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名单的通知》(办运管函〔2021〕77号)、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度水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湘水办函〔2021〕33号)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我市在水利部门注册登记的29座一般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已由各县市区按程序上报,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请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大坝安全管理职责,熟悉情况,掌握履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部门检查,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附表:邵阳市2021年度一般中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调整格式)
邵阳市水利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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